战舰少女1-4练级经验分享
时间:2015-01-30 11:45:56 来源:论坛 作者:Romero 热度: 2686 次
级数是游戏中很重要的,大家游戏中一般是怎么练级的呢?下面为大家带来1-4练级经验分享,一起看看吧。
级数是游戏中很重要的,大家游戏中一般是怎么练级的呢?下面为大家带来1-4练级经验分享,一起看看吧。
首先确定我们的练级队伍:6~8艘驱逐,多出来的一到两艘用于在练级队伍需要修理时更换。
经常有新人会问练哪几艘驱逐,这个答案不好回答。除了三艘可以改造的驱逐(Z1,、萤火虫、晓),其他驱逐的属性其实差不多。
比如5星空想的满级(强化满)属性
耐久22 火力32 装甲22 雷装75 对空45 闪避90 对潜70 索敌18
和2星深雪
耐久15 火力30 装甲20 雷装77 对空40 闪避80 对潜50 索敌15
对比,大部分属性差距只在个位数,输出差距不明显,被对面命中时,都是中破大破的结局。
所以练哪艘完全看个人喜好,星级只能代表稀有度。
然后是练级地点的选择:1-4。
为什么选择1-4?因为它难度低,经验相对高。
A、B点的敌人分布为:
单纵 驱逐I型X3
复纵 驱逐I型X4
复纵 驱逐I型X2 轻巡I型X2
只有到BOSS点才有可能刷出战舰
单图经验为每舰144保底
对比2图,即使最简单的2-1,
A点也有可能刷出战巡,最少有5个敌人,而且单图经验只有区区120!
在2-2才能达到与1-4相同的144经验。
而更简单的1-3只有单图96经验。
一艘15级左右的驱逐中破后,修理时间能达到1小时以上,澡盆有限,尽量减少出现损伤时必要的,而1-4 B、D的难度能保证在大部分情况下无伤练级,还能捞到威齐塔等高级狗粮。20级左右可以推到F点,能捞胡德双海等稀有船。
之后就是推图的姿势了。
舰N的升级只加命中闪避,提升其他属性的主要途径是装备和强化。驱逐的基础属性很低,火力、鱼雷、装甲、对空初始在10、25、5、10左右波动,未改装的驱逐通过强化能分别增加20、50、15、30。
每场日战消耗总弹药燃料的百分之20,夜战增加消耗百分之10,同时最终获得的经验和评分无关,和结算时消灭的敌人有关,完全击沉才能拿满经验。为了减少消耗,增加经验,尽量在白天歼灭敌人,需要在练级前对火力、装甲、鱼雷进行强化,大部分驱逐狗粮都加不少鱼雷装甲,这两项应该是最好强化的。缺少狗粮的话可以先高强3艘的鱼雷,可以保证大部分情况的日战SS。
然后就是装备的选择了,为了增加生存最好带上马达,我的赌马达公式是110 10 210 10,赌20次,出6个金马达。有马达推荐带上命中炮or 鱼雷+马达,没马达带鱼雷+命中炮。
练级不要怕损伤,只要不是大破就可以继续练级,鱼雷伤害往往是溢出的,中破的属性递减不影响秒杀敌人,而大破无法发射鱼雷,还会撤退无法获得经验。
阵型选择复纵或者梯形,驱逐主要依靠鱼雷进行输出,阵型增加生存的同时对输出影响不大。
同样因为鱼雷伤害溢出,T劣的情况往往照样能秒杀敌人。
最后就是一个技巧。
结算时旗舰获得150%经验,MVP获得200%经验,MVP和旗舰不同时,总经验能多出150%X144=216,当旗舰是MVP时,旗舰获得200%X150%=300%经验,总经验多出288,为了使经验获得最大化,需要想办法让旗舰获得MVP。
鱼雷战的目标随机不好预测,而炮击战的结果可以控制。如何控制炮击战结果使旗舰获得MVP?先看两则科普。
舰N的出手顺序是手长的先出手,6个驱逐都是短手不存在手长,炮击战出手顺序从上到下(旗舰→6号位)为564321,旗舰是最后出手,夜战的顺序是123456.,旗舰最先出手。
MVP判定条件是击沉船数>总伤害数,击沉的船最多的舰拿MVP,击沉相同的情况下,造成伤害多的获得MVP。
我们的目标是在日战全灭敌人,因此不考虑夜战出手,同时因为日战旗舰最后出手,我们需要在减少友舰击沉数量的同时保证旗舰的击沉。
1-4我们面对的敌人是大量驱逐+少量轻巡+极少量重巡+BOSS点的战列战巡,如果保证能在复纵、梯形时一炮打死血量较少的轻巡驱逐,就能提高获得MVP的几率。
经测试,炮击战,复纵同航秒杀1级驱逐需要33火力,3级驱逐45火力,轻巡55火力,3级驱逐和轻巡要求太高,不作考虑。所以要做的事情很简单:使旗舰的火力达到33,其他小于33.
选一艘初始火力>10的驱逐,如沃克兰(12)、Z31(13),强满火力(+20),带上+2炮放在旗舰即可。
根据舰N系统,驱逐1级时可以去演戏里混经验,1级升2级经验为100,放旗舰一局获胜如有600经验,那么一次就可以升6级。
驱逐等级上来之后(40+)完全可以作为大舰的陪练推2图3图练级,不过我对这没啥研究,在此不提。
PS1:1-4BOSS点的战舰命中后中破大破的可能性非常大…捞船到F点为止最好
PS2:20级dd打驱逐核心困难完全是可能的…需要全队强化.
热门新闻
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(0)>>